6月18日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聪园路225号1-37室房地产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4 信息来源: 查看:1088次

受委托,本公司将2025618上午9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资产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聪园路225号1-37室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1)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0513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46.4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3.22平方米,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金融,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34年09月20日止。起拍价:人民币179万元,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二、展示看样:公告之日起至2025617可预约统一安排至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在规定内付清全额的拍卖成交款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开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39152001040004222

2、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3、若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委托人和代理人须共同到拍卖公司现场,凭委托文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手续。

、特别提醒:

1、标的一部分为委托方设立的自助银行,在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委托人在完成产权过户之日起30日内完成竞买资产的全部交付。过户后至交付的过渡期间该部分标的由委托方无偿使用。

2拍卖标的仅按现状拍卖,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实地踏勘调查并认可标的现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6、拍卖成交后,产权登记的所有权人必须与买受人报名登记时的姓名一致,不得更名。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七、咨询电话:0574-87708905、13586661355杨先生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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