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余姚市新建北路、海景豪庭、镇海城河西路房地产拍卖会
发布日期:2020-12-18 信息来源: 查看:1266次

拍卖公告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将于2020122910时起至202012月30日10止(延时除外)阿里拍卖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1:位于余姚市城区新建北路159号房地产。

1)证载建筑面积2382.15,土地使用权面积1669.04,不动产权证证号:浙(2016)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17578号。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商业用地/商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41年10月08日止。

2)证载建筑面积3603.42,土地使用权面积937.05,不动产权证证号:浙(2016)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17583号。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商业用地/商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41年10月08日止。

注:本标的有二个租赁,租期均至2025年12月14日止,其中承租人宁波南苑商务旅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对上述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可继续使用至租赁合同所载期限止,标的原来已收取的租金不再退回。

起拍价:3213万元,保证金:3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标的2:位于余姚市城区海景豪庭店面4号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644.04,土地使用权面积78.31,不动产权证证号:浙(2019)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15800号。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商业用地/商业服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42年12月12日止。

注:本标的有租赁,租期至2022年11月30日止,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上述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可继续使用至租赁合同所载期限止,标的原来已收取的租金不再退回。

起拍价:375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标的3: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城河西路68号二层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2596.21,房产证号:房权证镇城字第2014019986号,规划用途:商业;土地使用权面积778.60,土地证号:甬国用(2014)第0611698号,地类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7年12月13日。

注:本标的有租赁,租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上述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可继续使用至租赁合同所载期限止,标的原来已收取的租金不再退回。

起拍价:3230万元,保证金:3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员工或其近亲属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2816时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拍卖方式: 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在规定内付清全额的拍卖成交款至拍卖人账户(开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39152001040004222,付款时间分别为:

1)单个标的物成交价在3000万元(含)以下的,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天内支付30%的拍卖成交款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不含保证金),20天以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保证金可抵扣)

2单个标的物成交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天内支付30%的拍卖成交款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不含保证金),30天以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保证金可抵扣)。

2、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实地踏勘调查并认可标的现状。

3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拍卖公司提出申请,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标的产权变更、登记和过户等手续时发生的一切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574-87704115先生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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