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9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2014)甬慈执民字第2886-5号执行裁定书所裁定的权利【该权利为:被执行人慈溪市永淦旧工艺品商行(普通合伙)名下的位于慈溪市周巷镇天潭村的房地产(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11字第015179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慈国用2011第211013号)及证载土地上的建筑设施等】、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2014)甬慈执民字第2887-5号执行裁定书所裁定的权利【该权利为:被执行人浙江永淦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慈溪市周巷镇天潭村的房地产(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04字第00155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慈国用2007第211040号)及证载土地上的建筑设施等】,整体拍卖。起拍价:17920000元,拍卖保证金:35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及10000元的整数倍。
两份《执行裁定书》项下所裁的不动产情况如下: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的为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2014)甬慈执民字第2886-5号、第2887-5号执行裁定书所裁定的权利,系抵债资产,故拍卖成交后不动产能否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以及办理时间无法确定,委托人不保证该拍卖资产能否过户,买受人自行承担资产不能过户的风险及后果。参拍前竞买人需自行向当地政府、国土、规划、税务等部门了解相关企业准入、过户政策、税费等情况,向相关税务部门核查原权利人的拖欠的各项欠缴税费。一切已知未知的各项欠缴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及担保。
2、两份《执行裁定书》项下所裁的不动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期至2026年3月31日。原租户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原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员工或其近亲属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标的物咨询、看样: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先报名后看样,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的实地察看为准。
五、报名登记:有意者于2024年9月30 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39152001040004222),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待现场看样后签署《看样确认书》发邮件至648772669@qq.com。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六、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家报名参拍,只要该竞买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七、税费承担:
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后续涉及两次不动产交易过户(即拍卖标的自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即从慈溪市永淦旧工艺品商行(普通合伙)和浙江永淦进出口有限公司过户至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河支行,再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河支行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两次不动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涉的税费(包括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滞纳金等所有税收和费用)、及标的房屋竞买后可能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及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具不动产销售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另外,后续办理两次不动产交易过户手续时,办理过户交税前若有当地税务机关核查出来的慈溪市永淦旧工艺品商行(普通合伙)和浙江永淦进出口有限公司欠税、欠费等及因慈溪市永淦旧工艺品商行(普通合伙)和浙江永淦进出口有限公司原股东赵永淦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屠旭丰而所涉及的、须缴纳的所有相关税费亦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八、咨询电话:0574-87704115、15867454727孙先生
九、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