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象山县丹河东路、新华路三处房屋租赁权拍卖会
发布日期:2024-10-11 信息来源: 查看:503次

象山县丹河东路、新华路三处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编号 XCQ2024035

 

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象山县旧城区改造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4102514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大厅(或拍卖厅)举行租赁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丹东街道新华路三处房屋租赁权,租赁期间租金不递增,分体拍卖。具体为:

序号

坐落

租赁面积

租期

免租期

时长

起拍价

(元/首年

拍卖保证金(元)

1

丹河东路411号

193.25

2029年8月15日止

2个月

38500

5000

2

丹河东路365、367、369、371号

379.81

2029年8月15日止

3个月

105100

10000

3

新华路58-8号

(原XCQ2024026项目标的)

65.23

2027年8月14日止

2个月

29600

5000

二、注意事项:

1、租赁房屋不得经营餐饮、易燃易爆及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且经营用途须符合委托人以及当地规划、卫生、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

2、本次租赁的房屋拍卖成交后,承租户享有至三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各标的具体免租期时长详见拍卖公告清单。

三、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202410231024工作时间)。

四、报名登记地点:浙江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标的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五、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在20241024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象山县支行,账号:3901340009000050115,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凭银行缴款凭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2、竞买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六、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2%的交易服务费。

七、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八、拍卖方式:采用现场增价的拍卖方式,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九、联系电话:0574-8770890513586661355杨先生。

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网址: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十一、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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