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1月3日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信息及特别说明
标的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洪太公路南侧农用地(原太平村)、太平村嘉田雅苑小区南侧两处地块一年经营权整体起拍,详见下表:
标的一坐落 |
面积约 |
租赁期 |
整体起拍价 |
拍卖保证金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洪太公路南侧农用地(原太平村) |
142.5 |
1 |
163756.25 |
30000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太平村嘉田雅苑小区南侧 |
42.6 |
1 |
标的二、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虹阳村河东街25号综合用途房地产五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980平方米,起拍价42100元/首年,拍卖保证金8000元。
标的三: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虹阳村河东街27号综合用途房地产五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95平方米,起拍价17000元/首年,拍卖保证金5000元。
标的四: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虹阳村河东街34号综合用途房地产五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539平方米,起拍价23200元/首年,拍卖保证金5000元。
标的五: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南汇集镇西大街74号综合用途房地产五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56平方米,起拍价3840元/首年,拍卖保证金1000元。
注:1、标的一租赁期为一年,租金不递增,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无免租期;经营期满后,如标的暂时无其他用途,经委托人同意后可延长一年经营期限。
2、标的二至标的五租期均为5年,年租金均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2%,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如买受人为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均自2025年1月1日起续签;如买受人非原承租人的,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日期为准)。
3、拍卖成交后,标的一买受人须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标的二至标的五的买受人均须向委托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个月租金(取整到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4、业态限制:标的一限种植水稻、小麦、莲藕作物,不得经营其他用途;标的二至标的五不得经营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殡葬用品、噪声扰民以及属地政府限制业态,同时应符合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相关经营活动的限制、特殊要求或行业规定。
5、标的二至标的五现均为出租状态,原租赁合同到期日均为2024年12月31日,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按规定支付拍卖保证金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的,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展示看样及报名
即日起至2025年1月2日下午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与报名,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竞买人须于2025年1月2日下午16时前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1204 0682 0920 0143 815)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拍卖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联系地址:嘉兴市常睦路242号城南农贸市场7号商铺。
五、联系电话:13957394499 戴女士。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