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公告编号20241226229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定于2025年2月19日10:00至2025年2月20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出租(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温州市鹿城区湖滨新村综合楼二层等2处房产(36个月)租赁权,标的详情见下表:
注:
1、房产的外观、结构、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图片、视频等展示材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物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认可。
2、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移交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除税法明确由出租方承担的税费外,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3、房屋若有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移交前产生的欠费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须按成交的首年度租金的1%向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标准详见标的网络页面提示)。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一个月租金。承租方发生履约责任问题时,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发生扣款情况,承租方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出租方在承租方交还租赁房产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扣除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及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支付的其他款项)无息退还承租方。
6、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缴后用的原则,一年一付,租期内租金不递增。首年租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之后的租金在新一租赁年度开始前的15天内缴纳。
7、转租规定: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给他人。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经交付的租金及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8、出租用途:出租用途详见上表,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若竞买人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无法移交或未能正常使用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经公证的委托书,至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民中心A幢3楼产权咨询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截至时间为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法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单位或法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理。委托手续同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5、经出租方确认,上述标的均为空置状态,无原承租人。
三、拍卖方式:
1、网络增价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2、本次拍卖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上述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在对应标的页面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参与拍卖(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待买受人按约定缴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应缴成交价款及其它应缴成交价款后,竞买保证金由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退还给买受人。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原路返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五、咨询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下午4时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下午4时止,有意者登记后组织统一现场勘查。
六、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须知》及相关拍卖文件了解详情,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咨询窗口:0577-88925710、88926867
淘宝网技术服务:0577-88926855
标的咨询、实地勘查:13586661355(拍卖公司)、13957724000(出租方)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