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3月18日上午9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信息:浙江省丽水市4宗房产的两年使用权(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座落地点 租赁期 出租建筑面积约(㎡) 使用面积约(㎡) 起拍价 拍卖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 (万元) 1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451号(部分房产) 2 60 56.9 8.7 1 1 2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镇鹤城东路136号一层(部分房产136-2) 2 82 66 5.07 1 1 3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镇鹤城东路136号一层(部分房产) 2 127.93 111.93 8.33 1 1 4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解放中街20号(部分房产) 2 150 116 6.3 1 1
注意事项:
(年)
(万元/年)
(万元)
1、租金年付,不递增。
2、均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不得经营餐饮行业,不得经营轮胎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业,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不得转租。
3、标的目前均在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均为2025年4月9日,原租户享优先承租权,若原租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报名参拍,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的拍卖方式,一人报名参拍,满足条件即可成交。
三、展示看样及报名:即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与报名,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竞买人须于2025年3月17日16时前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工行杭州体东支行,账号:1202 0076 1990 0021 753 )缴纳相应参拍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室。
五、联系电话:0571-85375288,15968861150阮女士。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