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处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7 信息来源: 查看:509次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43日上午10时起1030分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信息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处房屋租赁权,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标的地址

拟出租面积
约(㎡)

起拍价
(元/首年)

拍卖保证金(万元)

租赁期

1

宏建路1359-1385号(原开发区宏建幼儿园)商服用房

1377.96

160800

5

五年

2

宏建路北侧(现永兴社区办公所在楼幢)二楼局部商业用房

277

41550

2

三年

3

城西路北侧、兴平四路西侧(原三友市场销售网点/现易家福超市)商业用房

1100

110880

16

五年

注:

1、租赁用途:必须符合卫生、环保、安全消防国家或行业的相关规定;标的1禁止经营产生噪声、污染及有碍市容市貌或周边环境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网吧、游戏机室。若经营汽车美容相关行业,须为行业内知名连锁品牌;标的2不得经营餐饮、洗车、网吧、游戏机室等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及扰民的项目;标的3不得经营有噪音有污染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周边环境的项目

2、起拍价、成交价均指首年租金。其中:标的1租金按年支付前三年租金不变,四、五租金均在首年基础上递增10%;标的2标的租金付,不递增;标的3租金一次性清,前三年租金不变,四、五租金均在首年基础上递增10%。

3、成交后另须向委托人支付合同履约金其中标的1为4万元,标的2为1万元,标的3为3万元

4标的1、标的2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及其他一切相关消防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买受人若未及时办理或未办理完毕,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后续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3为在租状态,租赁期至2026年6月9日止,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优先承租权,如未按规定报名参拍视为放弃优先权。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一人报名出价满足交易条件即可成交。

三、展示看样及报名:

即日起至202642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与报名,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竞买人须于20264216时前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平湖东湖支行,账号:367586475814)缴纳相应参拍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联系地址:平湖汇银大厦A座4楼423室。

五、联系电话:17367356873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6327

Copyright 2013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s 浙ICP备13015434号-1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1408室 电话:0571-85375288 传真0571-85779936
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电话:86-0574-87717080 传真:86-0574-87331398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7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