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嵊州市房产租赁权及场地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8 信息来源: 查看:33次

有关单位委托,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9时10时30分(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及起拍价:

特别提示:1具体房产均以现状实物为准,租期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日期协定为准2、每标租金按年缴纳,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八买受人剩余成交款于原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缴清,第二年起租金在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委托方缴纳,以此类推3、标六-标八如买受人非原承租人,买受人需等原合同期结束后再交房,如买受人为原承租人,则原合同租期顺延,合同内其他条款与委托方重新签订4、参拍保证金成交后可抵充部分成交款不计息5、参拍人对租赁项目应慎重参拍,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反悔者没收保证金委托单位: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钱善强,联系电话:13587369794。

标五十五:嵊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位于嵊州市浦口街道东郭村三王岛(东郭油灶基地)场地租赁权,租赁面积约2942.91平方米(以该场地现场实物为准),租赁期限为,实行整体起拍,每年使用权起拍租金137970元,参拍保证金50000元(保证金无息,成交后可冲抵部分成交款)。联系人:科长:0575-83123225。

特别提示:

1)具体房产场地以现状实物为准,租期以委托方实际签订日期为准;(2)租金按年缴纳,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至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年起租金在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委托方缴纳,以此类推3)标的物目前为在租状态(原租赁期到期日至2026年5月9日),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按规定支付参拍保证金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的,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如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原承租人须在拍卖结束后的10天内腾空,买受人须同意原承租人10天的腾空期,如买受人为原承租人,则原合同租期顺延,合同内其他条款与委托方重新签订4买受人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企业相关所需的许可,经营范围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场地内现有建筑物不包括本次租赁权拍卖范围,买受人需与委托方协商,且承担建筑物管理、维护、安全等一切责任;6)参拍人对租赁项目应慎重参拍,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反悔者没收保证金

二、拍卖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拍卖须知。

、拍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凡有意参拍住宅、非住宅房、场地的单位或自然人202651416:00前缴纳参拍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不按规定报名、缴纳保证金的无竞买资格)。保证金缴纳户名: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嵊州市工商银行东城支行号:1211027419248018638参拍保证金须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方式一次性缴纳,现金须缴入银行单位报名应对公账户缴纳

2、线上报名:竞买人须于202651416:00前完成线上报名。竞买人本人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对意向竞买标的进行网上报名,中拍平台报名等相关流程在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三江拍卖”查询,也可登录中拍平台具体步骤详见《中拍平台注册、报名、拍卖流程》。

以上标的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参拍人应重视阅读特别提示及勘察现状情况,了解咨询详情,委托方及拍卖人就此类事项不作质量保证。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拍卖看样及咨询:在公告期间自行与委托方联系具体看样日期由委托方确定),联系电话查看委托单位,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咨询电话:13806765656。

竞买人在参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拍,即竞买人对《拍卖公告》和《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2026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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