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嘉华公馆商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4 信息来源: 查看:215次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7219:30-11:30(延时除外)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index)公开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

萧山区南秀路533-551号(连续单号)商铺五年租赁权,标的位于嘉华公馆,所在层1-2层,面积共4547.96平方米,租赁期限五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1-3年租金不变,第4-5年的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起拍价1460805元/首年,拍卖保证金50万元。

注:1、房屋出租面积大小及状况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50万元。

3、标的经营要求: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不得经营垃圾回收相关业态,禁止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扰民、易燃、易爆、出租公寓房、娱乐(包括但不限于KTV、网吧、演艺等)及任何违法违规等经营活动经营须符合国家政策、地方法规及环评要求,经营范围以当地市监部门核准为准。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存放有毒、有害、有放射性、污染环境、危化品、易燃易爆等产品货物,使用时应遵循消防安全管理,不得涉及“三合一”场所。

二、竞买人资质要求: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标的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72016时止接受咨询、勘查标的及报名。

竞买人须于202672016时前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login)完成线上实名注册-点击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报名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如有实地勘察确认书》,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备原件核查)。

拍卖保证金须在202672016时前到达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00 1616 3350 5300 3425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室。

、联系电话0571-85375288、15968861150 阮女士。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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