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花园名雅苑1幢2-5层、明珠花园明珠路83、85、75、77、79、81、87、89、91号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30 信息来源: 查看:270次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10月16日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名称

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花园名雅苑1幢2-5层、明珠花园明珠路83、85、75、77、79、81、87、89、91号房屋租赁权拍卖,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

租期

起拍价

(元/首年)

拍卖保证金

(元/首年)

1

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花园名雅苑1幢2-5层

2242.64

五年

353400

50000

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花园明珠路83、85号

118.77

2

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花园明珠路75、77号

108.17

三年

57900

10000

3

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花园明珠路79、81号

124.24

三年

67200

10000

4

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花园明珠路87、89、91号

216.09

三年

114400

10000

特别说明:

1、标的1租期为5年,标的2-4租期为3年,支付方式均为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标的租金递增幅度均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1%。

2、成交后,买受人均须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均按首年租金的15%收取。

3、标的经营要求:需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不得从事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经营。不得转租。

4、竞买人资格条件:①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得将标的以任何形式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使用。②竞买人及相关责任人须无失信被执行人及各类不良失信记录,资信状况良好。凡曾与委托人存有未结清债务欠款的人员及其所属经营团队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参与本次拍卖。(竞买人须提供承诺函)。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如仅一人报名参拍,满足成交条件亦可成交。

三、展示看样及报名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与报名,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竞买人须于2026年10月15日16时前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001616335053003425)缴纳相应参拍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拍卖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室。

五、联系电话:0571-85375288,15356161951 白先生。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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