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31日宁波海关涉案财物拍卖会
发布日期:2020-07-21 信息来源: 查看:1066次

宁波海关涉案财物拍卖公告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委托,本公司定于2020年7月30日上午9时起至2020年7月31日上午9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拍卖平台(http://auction.jd.com/haiguan.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

商品名称

数量(重量)(约)

单位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1

手镯

1

39575

30000

单肩包

1

2

背包

1

6660

5000

3

手镯

1

148543

100000

手表

1

手表

1

项链

1

项链

1

钻戒

1

男包

1

4

煤质活性炭

10.01

17518

20000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三、展示看货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一)网上展示时间:2020年7月219时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二)现场看货时间:因新冠病毒疫情防护需要等原因,请有意向的竞买人必须在2020年7月2717点前与拍卖公司联系并办理相关看货手续,由拍卖公司安排统一看货(具体看货地点和时间以拍卖公司通知为准)。如未提前预约或未办理相关看货手续的竞买人一律不予安排看货。看货人必须自行准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并遵守宁波市政府及仓库关于疫情防护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1、标的1看货时间:2020年7月299:0010:00

标的2看货时间:2020年7月2910:0011:00

标的3看货时间:2020年7月2914:3016:30

看货地址:马园路89号(宁波海关大楼)

注意事项:品牌包、首饰等拍品需要现场看货的竞买人必须在2020年7月27日16点前在京东平台交付对应拍品的保证金后,务必与拍卖公司联系,并将已交付保证金的凭证提供给拍卖公司确认后,方可预约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看货,否则将不予安排看货。预约电话:0574-87331398。

2、标的4看货时间:2020年7月28-299:30-11:00,13:00-15:00

看货地址:金达仓储,北仑北极星路国际集装箱码头内64库

四、参与竞买手续及提示

(一)竞买人须注册京东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相应标的竞买保证金(如部分标的保证金金额较大,请竞买人先行在开户银行开通网银大额支付功能),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海关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前往拍卖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慎重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本次拍卖经过了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接受拍品的一切现状和瑕疵(包括品质及潜在的未知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竞买流程

阅读拍卖公告和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货在京东网络拍卖平台线上交纳参拍保证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在京东网络拍卖平台线上交纳尾款和佣金签订成交确认书线下提货。具体详见京东网络拍卖平台页面。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并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公司及委托人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包装等其他性质作任何担保。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数量、检测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所有标的均不过磅,不多退少补,按标的现状及数量进行拍卖,数量误差不影响拍卖成交总价和拍卖结果;对标的真伪、瑕疵、安全性能及使用性能等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且无法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二)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实地看货,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确认存在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货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对标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已完全了解,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风险。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公司及委托人无关。拍卖公司及委托人均不作任何质量和市场流通保证,不接受买受人任何理由提出的退换货要求。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于拍卖成交之日当天17点前支付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金额后)和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额5%计付)到指定账户(系统自动提示)。本次拍卖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和税费。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成交款无法出具发票。

(五)如买受人在规定时限内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竞拍须知》要求未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及佣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即“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将拍卖成交款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在接到拍卖公司通知后,前往拍卖公司签署委托人出具的提货单(出库单),提货具体时间须与拍卖公司和标的物存储场地预约(法定节假日除外)。买受人需自行前往存储场地提货并于提货有效期内(以《出库单》上日期为准)提清全部标的物。提货有效期内仓储费由委托人承担,除此外提货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等)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项目由买受人与存储场地自行协商,与海关无关。

(七)提货有效期结束后委托人不再与仓储企业存在委托保管关系,同时也不再承担标的物的相关责任及风险。买受人如逾期未提取标的物,产生的仓储费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提货时买受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九)买受人签署《出库单》后方可实施提货作业,《出库单》签署后即视为交付完毕,与标的相关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标的物的运输、生产、经营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七、联系方式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4-87704115、87708905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sanjiangpm.com/

宁波海关门户网址:http://ningbo.customs.gov.cn

宁波海关监督电话:0574-8909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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