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4月4日14时30分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会议室404厅公开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
序号 |
标的坐落 |
面积 |
租赁年限 |
起拍价 |
保证金 |
1 |
萧山区金家桥路5、5-1、5-2号 |
105.25 |
5年 |
75400 |
10000 |
2 |
萧山区建设一路1509号开发区小商品市场B-11号 |
69.96 |
5年 |
45100 |
10000 |
3 |
萧山区建设一路1509号开发区小商品市场B-14号 |
69.96 |
5年 |
45100 |
10000 |
4 |
萧山区建设一路208号华媒数创园一楼 |
605 |
5年 |
143600 |
20000 |
5 |
萧山区义蓬街道邮电路30号 |
40 |
5年 |
11700 |
10000 |
6 |
萧山区义蓬街道邮电路12-28号9间(连续双号) |
360 |
5年 |
105200 |
20000 |
7 |
萧山区义蓬街道邮电路8、10号 |
80 |
5年 |
23400 |
10000 |
8 |
萧山区长青路北侧房屋 |
900 |
2年 |
190600 |
20000 |
9 |
萧山区萧杭路萧杭人家1-4层裙楼 |
2162.23 |
5年 |
979100 |
100000 |
|
合计 |
4392.4 |
|
1619200 |
210000 |
注:1、标的8租赁期为2年,其余标的租赁期均为5年;除标的8不递增外其余标的租金递增幅度为每年环比递增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15%且不少于3000元,水电费押金为首年成交价的10%且不少于3000元。
2、标的1-3、5-7的用途为商业经营,标的4、9的用途为商业经营、办公,标的8的用途为办公,经营范围须符合国家政策、地方法规、环评要求及工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除标的9允许经营轻餐饮)、网吧、公寓、住宿、烟花爆竹、化工等污染大、噪音大、扰民的行业,不得住人,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的业态,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不得存储、售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标的1、2、3、5、6、7有原租户,委托方确认原租户有优先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无保留价的现场增价拍卖方式。
三、标的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3日14时止接受咨询、勘查标的及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企业凭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备原件核查)等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保证金须在2023年4月3日14时前到达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00 1616 3350 5300 3425)。
四、报名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室。
五、联系电话:0571-85375288、15356161951白先生。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