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9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资产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浙江省宁海县兴宁南路180号房地产。房产证号:浙宁房权证宁房字第X0008894号,证载建筑面积162.93㎡,设计用途为金融信息;土地证证号:宁国用(2006)第0066001号,证载使用权面积32.3㎡,地类(用途)为金融业,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终止日期至2045年6月29日。起拍价:¥204.2万元,拍卖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
2、位于浙江省宁海县人民大道13号房地产。房产证号:浙宁房权证宁房字第X0009061号,证载建筑面积65.72㎡,设计用途为金融信息;土地证证号:宁国用(2006)第0066002号,证载使用权面积25.6㎡,地类(用途)为金融业,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终止日期至2045年6月29日。起拍价:¥111.1万元,拍卖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展示看样: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可预约至标的物所在地实地看样。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须在规定内付清全额的拍卖成交款至拍卖人账户(开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39152001040004222)。
2、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3、若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委托人和代理人须共同到拍卖公司现场,凭委托文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手续。
六、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仅按现状拍卖,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实地踏勘调查并认可标的现状。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中委托人承担的税费为: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及由作价出资引起的评估费和出让金。除此之外的其他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5、拍卖成交后,产权登记的所有权人必须与买受人报名登记时的姓名一致,不得更名。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七、咨询电话:0574-87704115、15867454727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