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舟山市海宇道111号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4 信息来源: 查看:473次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1119上午9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上(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举行租赁权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海宇道111号房产十年租赁权(租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证载建筑面积为26159.63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商业服务,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第1-3年租金按成交价不变,第4-5年租金在拍卖成交价基础上增长1%;第6-10年租金按第三方重新评估价格执行,其中第6-8年租金按照第三方重新评估价格不变,第9-10年租金在第三方重新评估价格基础上增长1%。首年租金起拍价:¥4779000元,拍卖保证金:¥500000,加价幅度:¥2000元。

二、竞租人条件

1、资质要求: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持续经营5年以上。

2、业态要求:开设购物广场等综合性商业用途,具体租赁用途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

3、安全要求:有下列生产、经营行为之一的,不得招租:⑴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项目和物品;⑵从事易燃易爆等高危产业;⑶有污染、噪声和破坏生态及扰民;⑷不符合消防、治安、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环境保护条件;⑸其他出租方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

4、委托人单位职工不得参与竞租。

三、注意事项:

1、标的物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经确认的原承租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原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2、拍卖标的在上个租期经加层改造,残值为36,856,157.52元,由本期中标的承租人补偿给原承租人;若本次招租仍由原承租人中标的,则不作补偿。

3、竞租人须于2024年11月15日17时前向拍卖公司提交《租赁报名表》及营业执照,由出租方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行业出租物业安全管理要求,对竞租人进行安全风险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4、本次招租房屋的租金按季支付,首次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的20%收取。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1118有意者可自行至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登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2024111816前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39152001040004222并按规定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六、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竞租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报名参拍,只要该竞租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咨询电话:0574-8771708013967800182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4114

 资产租赁报名表.doc

租赁合同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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