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新安华庭15幢15-2至15-9号物业经营用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5 信息来源: 查看:111次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42414时在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4层本公司拍卖厅公开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新安华庭15幢15-2至15-9号物业经营用房租赁权,租赁建筑面积约1254.45㎡,起拍价778386元/,拍卖保证金20万

注:

1、标的租期为五年且不超过业委会成立后12个月;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为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1—3年年租金相同,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4—5年年租金相同;2025年7月24日前为免租金装修期。租金为不含税租金

2、成交后买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水电费押金10万元。

3、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均可参拍。

4、标的经营要求: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危化品存储销售以及工商、环保、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禁止经营的项目。

5、标的房产为物业经营用房,待业委会成立后可能涉及解约事宜。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方的意见(杭州市新安华庭物业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13857167765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二、本次拍卖采用现场增价拍卖方式,一人报名满足交易条件亦可成交。

三、展示看样及报名:

即日起至2025423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与报名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集中展示时间:2025年4月16—23日(9:00—16:00)止;竞买人须于202542316时前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001616335053003425)缴纳拍卖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新安华庭物业经营用房保证金”

四、报名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室。

五、联系电话:0571-8537528815356161951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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