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CQ2025007
受象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象山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委托,并经象山县财政局同意,定于2025年6月13日14时30分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大厅(或拍卖厅)举行车辆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公务用旧机动车12辆,整体拍卖。起拍价:195000元,保证金:20000元。具体为:
注意事项:
1、标的物限企业竞买。
2、本次拍卖的部分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已过期,拍卖成交待买受人付清全额成交款后,买受人须先行办理交强险续保手续,待保单生效后,方可提车,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强险续保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的部分车辆的年检已过期,拍卖成交后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年检手续,所涉的年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概不承担。
4、本次拍卖的车辆中有黄牌车,拍卖成交后需至宁波具有相关资质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提档过户手续。
二、看样、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6月12日(工作时间),有意者请于2025年6月10日17时前联系拍卖公司预约看样,未预约者一律不安排看样。
三、看样地点:象山县南部商务新城地上停车场南首(天安路999号)、象山宾馆地上、地下停车场(丹东街道东街11号)。
四、报名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五、报名办法:1、竞买人须在2025年6月12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象山县支行,账号:3901340009000050115,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凭银行缴款凭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2、竞买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等)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六、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2%的交易服务费。
七、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八、拍卖方式:采用现场增价的拍卖方式,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九、联系电话:0574-87708905、13586661355杨先生。
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十一、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