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XCQ2025023
受象山县财政局委托,定于2025年11月27日14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大厅(或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罚没车辆28辆(包括无牌车辆),须全部报废拆解后作废料处理。起拍价:52346元,拍卖保证金:30000元。具体为:
二、注意事项:
1、以上车辆名称、规格型号摘自宁波市敬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甬敬评字【2025】第028号)。
2、车辆只能报废拆解,不得上牌及转让。标的物的拆解过程须遵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标准,运输、拆解过程必须拍照、录像,拆解完毕后向委托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法人企业。
四、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5日、11月26日(工作时间)。
五、报名登记地点:浙江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标的看样地点:浙江省象山县丹城交通运输管理站内(17辆)、石浦交通运输管理站内(11辆)。
六、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在2025年11月26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象山县支行,账号:3901340009000050115,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得代缴纳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缴纳,并凭银行缴款凭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2、竞买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七、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2%的交易服务费。
八、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九、拍卖方式:采用现场增价的拍卖方式,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十、联系电话:0574-87708905、13586661355杨先生。
十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十二、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