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两处精装住宅房产(带车位)挂牌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8 信息来源: 查看:264次

受委托,下列房产(带车位)即日起于浙交汇(浙江产权交易所)平台挂牌转让,具体信息如下:

1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12号院1号楼112单元12011234号楼地下室-33-0693-070车位转让项目(项目编号:GR2023ZJ1003228),挂牌价格1,911.6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更多详情请浏览https://www.zjpse.com/prjs/real_right/detail/57899.html

 2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12号院1号楼112单元12021234号楼地下室-33-071车位转让项目(项目编号:GR2023ZJ1003229),挂牌价格1,738.19万元,保证金180万元。(更多详情请浏览https://www.zjpse.com/prjs/real_right/detail/58196.html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8-18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3-09-14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其他披露信息

1.信息披露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为房产与车位打包转让,标的转让成功后如有溢价,则其中房产与车位按照挂牌价格同比例溢价。

5.本次转让标的中的房产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均未办理土地证,具体过户情况由意向方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意向方需承诺由此引发的所有风险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户籍均未被占用。

7.本次转让标的为出租状态,具体租期及租金详见标的清单。转让方已就原租户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本次转让标的原租户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8.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9.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10.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11.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阮女士:15968861150

12.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咨询电话:0571-8537528815968861150 阮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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