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CQ2022016-2
受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2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象山港路300号四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象山县丹东街道佳乐路5处商业用房的租赁权,租期均至2027年12月15号,租期内租金不递增,分体拍卖。具体为:
标的 |
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元/首年) |
1 |
丹东街道欢乐家园77幢1-05(佳乐路28号) |
125.72 |
44100 |
2 |
丹东街道欢乐家园77幢1-06(佳乐路26号) |
140.54 |
48800 |
3 |
丹东街道欢乐家园77幢1-07(佳乐路24号) |
140.23 |
48700 |
4 |
丹东街道欢乐家园77幢1-08(佳乐路22号) |
133.06 |
46700 |
5 |
丹东街道欢乐家园76幢1-01(佳乐路18号) |
87.77 |
31400 |
二、注意事项:本次招租房屋均不得经营餐饮及产生油烟的行业,无免租期。
三、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0日(工作时间)。
四、报名登记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五、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在2023年8月10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5000元/标的)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象山县支行,账号:3901340009000050115,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凭银行缴款凭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2、竞买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六、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2%的交易服务费。
七、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八、拍卖方式:采用现场增价的拍卖方式,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九、联系电话:0574-87708905、13586661355杨先生。
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网址:
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
十一、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