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象山县丹东街道新华路186-1号四处房屋租赁权拍卖会
发布日期:2023-12-20 信息来源: 查看:150次

象山县街道新华路186-1号四处房屋租赁权

拍卖公告

编号XCQ2023034

 

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同意定于20241172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浙江省象山港路300号四楼)举行租赁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象山县丹街道新华路186-1号四处房屋租赁租期自租赁合同起始之日起至2028年5月10日止,租金前两年不递增、第三年起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具体为:

序号

坐落

租赁面积
约(

起拍价
(元/首年

1

街道新华路186-1号4楼南首(4间)房屋

145.2

20200

2

街道新华路186-1号4楼最南首(2间)房屋

113.69

15800

3

街道新华路186-1号5楼南首房屋

258.11

31100

4

街道新华路186-1号5楼北首房屋

302.3

36200

二、注意事项

1、租赁房屋仅限办公使用,公厕共用。

2、四个标的物目前均处于租赁状态,租期均至2024131经确认的原承租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原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2024115116工作时间

报名登记地点:浙江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标的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在2024116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标的)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象山县支行,账号:3901340009000050115,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凭银行缴款凭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2、竞买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2%的交易服务费

、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拍卖方式:采用现场增价的拍卖方式,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联系电话:0574-8770890513586661355杨先生。

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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