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拍卖)公告 编号XCQ2016011
受委托,经国资局同意,定于2016年6月29日下午2时30分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百福大厦裙楼四楼)举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标的 |
标的物地址 |
面积 |
首年租金参考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租期 |
经营范围 |
备注 |
1 |
上进路70号 |
约23.5㎡ |
4.2 |
2 |
三年 |
不得经营餐饮类 |
第二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按2%递增 |
2 |
上进路72号 |
约23.5㎡ |
4.6 |
2 |
三年 |
不得经营餐饮类 | |
3 |
上进路74号 |
约23.5㎡ |
4.6 |
2 |
三年 |
不得经营餐饮类 | |
4 |
上进路78号 |
约12.5㎡ |
3.5 |
2 |
三年 |
不得经营餐饮类 | |
5 |
园西路36号 |
约33㎡ |
4.5 |
2 |
三年 |
不得经营餐饮类 | |
6 |
建设路175号 |
约24㎡ |
3 |
2 |
三年 |
限定经营文化类、日用百货类 | |
7 |
建设路171-1号 |
约53㎡ |
15 |
5 |
三年 |
不得经营餐饮类 | |
8 |
建设路171号 |
约50㎡,内加工用房约18㎡,生活用房约5㎡ |
18.6 |
5 |
三年 |
限定经营文化类、日用百货类 | |
9 |
丹城公园北首园内 |
约12.5㎡,内仓库约7㎡ |
4.8 |
2 |
三年 |
限经营副食品类 | |
10 |
人民广场小木屋副食品店 |
约12㎡ |
2.3 |
2 |
三年 |
限经营副食品 | |
11 |
人民广场干喷旁铁皮屋 |
约10㎡ |
1.7 |
2 |
三年 |
限经营副食品 | |
12 |
人民广场正大门入口西侧 |
约6㎡ |
1.5 |
2 |
三年 |
限经营副食品 | |
13 |
人民广场大屏幕后东北角处冷饮摊 |
约600㎡ |
7 |
2 |
三年 |
限定经营冷饮及搭售熟食品,不得经营咖啡、棒冰类和鲜活的虾、贝壳类食品,不能生明火、热炒、煮、煎、炖的加工,不能污染环境。 | |
14 |
殷夫公园西南面商铺YF02 |
约84㎡ |
9.2 |
2 |
五年 |
限经营超市 |
第二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按5%递增 |
15 |
殷夫公园西北面商铺YF03-1 |
约109㎡ |
6.4 |
2 |
五年 |
限从事琴行、书法等文化产业类 | |
16 |
殷夫公园西北面商铺YF03-2 |
约180㎡ |
10.5 |
2 |
五年 |
限从事琴行、书法等文化产业类 |
二、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2016年6月27日-28日(工作时间)。
三、报名登记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百福大厦裙楼四楼)。
四、报名登记办法:申请竞买报名时须随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招租保证金办理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法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保证金须于2016年6月28日下午4时前以实际到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账户为准(开户名: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账号:3901340009000050115)。
五、招租方式:至2016年6月28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仅有一家意向竞租人且报价大于等于委托人提供的保留价的,并经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该意向竞租人即为承租人,其报价即为承租价;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竞租人的,则采取以拍卖的方式进行招租。
六、联系电话:87704115 87708905 (三江拍卖)
65733566(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
七、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网址:www.xsbm.gov.cn
八、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