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编号XCQ2018045
受象山县城市景区管理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经象山县国资局同意,定于2019年1月22日上午10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百福大厦裙楼四楼)公开举行招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位于象山县人民广场7处、东谷湖景区3处房屋(场地)的三年租赁权,租期内租金不递增,具体如下:
标的 |
标的物地址 |
租赁面积 |
租金参考价(万元/年) |
经营范围 |
1 |
人民广场大屏幕前小屋 |
约12㎡ |
1.5 |
限经营副食品 |
2 |
人民广场干喷北面角落小屋 |
约10㎡ |
1.5 |
限经营副食品 |
3 |
人民广场正大门入口处小屋 |
约6㎡ |
1.5 |
限经营副食品 |
4 |
人民广场正北大门西侧 |
约100㎡ |
1.5 |
经营固定类儿童项目(每日经营结束后,设施等需全部集中整理、收放整齐) |
5 |
人民广场干喷旁西北角 |
约40㎡ |
1.5 | |
6 |
人民广场天安路入口小屋1间及门前、圆型喷泉旁 |
小屋约4㎡、圆型喷泉旁约30㎡及天安路出口 |
1.5 |
30㎡经营固定类儿童项目,移动儿童游乐项目类不超过15台,且活动区域在天安路进出口附近 |
7 |
人民广场东南面嬉水池 |
约600㎡ |
1.5 |
以经营简单安全的儿童项目为主(如儿童游船、水上球等),由经营户兼行负责水池保洁 |
8 |
东谷湖景区地下室 |
约260㎡ |
0.5 |
不得经营非法项目和棋牌类 |
9 |
东谷湖景区门口房屋 |
约20㎡ |
1 |
限经营副食品,兼行门卫职责,旺季住宿时间不少于200天 |
10 |
东谷湖景区北首房屋 |
约60㎡ |
1.7 |
限经营文体类项目 |
其他附加条件或说明:所有标的竞租人需本地户口,持有健康证。
二、报名、展示时间:2019年1月18日、1月21日(工作时间)
三、报名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四、报名办法:1、竞租人须在2019年1月21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每标的5000元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象山县支行,账号:3901340009000050115,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凭银行缴款凭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办理。2、竞租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等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五、失信人员和企业(单位)不得参与竞租。
六、经委托人确认的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参拍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将视为放弃优先权。
七、招租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招租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联系电话:87708905 87704115
九、中心网址: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
十、详细情况见本次招租须知。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