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至3月18日涉案财物拍卖会
发布日期:2024-03-08 信息来源: 查看:179次

涉案财物拍卖公告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委托,本公司于2024317上午9时起至2024318上午9时(延时除外)中拍平台 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犬用牙刷、猫用牙刷、奶瓶、宠物用泡腾片等一批约154436件(宠物用泡腾片在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起拍价130847.6元,保证金:30000元。

(二)U盘等一批。起拍价:2145元,保证金:500元。

(三)牙刷头一批。起拍价:150048元,保证金:35000元。

(四)烟斗一批共36件。起拍价:8400元,保证金:2000元。

(五)皮带、钢笔等一批。起拍价:33958.4元,保证金:7000元。

(六)酒一批。起拍价:757527元,保证金:150000元。

(七)制冷剂一批。起拍价:13028.8元,保证金:5000元。

(八)衣服、腰带、包、裙子、裤子等一批。起拍价:9285元,保证金:1500元。

二、拍卖方式

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竞买流程

阅读拍卖公告和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货参与标的()的竞买人须缴纳拍卖保证金至拍卖公司账户后方可预约看货参与标的(标的的竞买人须提交承诺书及申请资料,经拍卖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参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实名认证、报名等相关手续(中拍平台客服专线4008985988)拍卖公司审核竞买人资格线下纳保证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线下缴纳尾款和佣金按照标准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线下提货。

、展示看货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一)网上展示时间

2024年38上午9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二)现场看货

1、看货时间:2024年314315请竞买人于2024年31317时前联系拍卖公司预约看货,预约电话:13586661355、13967800182,具体看货地点和时间以拍卖公司通知为准。

参与标的(五)的竞买人请在2024年3月13日17时前缴纳拍卖保证金至拍卖公司账户后方可预约看货(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39152001040004222 ,以银行到账为准)。

2、看货地点:

标的一)至标的(四)存放于宁波北仑北极星路国际集装箱码头内64库。

标的五)存放于宁波市马园路89号(宁波海关大楼)。

标的六)存放于宁波市北仑区第二通道199号宁波梅山国际冷链有限公司(兴港场地)。

标的(七)存放于宁波永港海安物流有限公司内(北仑区白峰小门工业区强峰路2号)。

标的(八)存放于宁波金达大榭仓库(松兰山路)

3、现场看货时可能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来访看货人员必须提前预约,未预约者一律不安排看货。看货人员必须遵守各仓储单位相关规定进行有序看货。

五、参与竞买手续及提示

(一)竞买人资格

1、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标的(六)除外】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与标的(六)的竞买人须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经营者必须与竞买人同名)。

(二)竞买报名手续及提示

1、参与标的(标的竞拍的竞买人须在2024年3月15日上午9时前提交以下有效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交纳保证金、参拍。

资料名称

标的(六)
竞拍人

标的(七)
竞拍人

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

《承诺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经营者必须与竞买人同名)

×

2、请将资料发送到邮箱:648772669@qq.com,联系电话:13967817670。如因超时提交、提交的资料不清晰等原因造成审核不通过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对提供的证件真实性及未经审核的竞买等行为负一切法律责任。

3、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4316周六17时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实名认证、报名等相关手续,并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39152001040004222,以银行到账为准,他人代付的必须注明竞买人姓名,例:代XX缴纳拍卖保证金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

(三)重要提示

1、关于标的(五)的提示: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均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均无法保证标的物的真伪,标识、标牌及包装与实物是否完全一致,新旧程度等所有瑕疵。标的物上可能存在压伤、划痕、损坏、磨损、积灰、污渍、缺少配件、物品与原包装上印制不符、无法提供吊牌、发票、包装等,请各位竞买人自行现场仔细查验标的并确认。

2、关于标的(六)的提示: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及拍卖公司有且仅能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不提供其他任何证明、确认等文书。如该批次酒进入销售、餐饮等环节,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进入销售、餐饮渠道的所有手续。

3、标的(七)制冷剂存放在宁波永港海安物流有限公司内,系危化品仓库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安排相应的危险品准用车辆进行提货,搬运、存储、运输等应按规定进行专业防护。如国家对危险品经营有相应资质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竞买人线下缴纳拍卖保证金至拍卖公司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当天的17线下缴纳尾款和佣金(成交价的5%)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未成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拍卖保证金、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汇款账号:

 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号:39152 0010 4000 4222

5、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中拍平台账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前往拍卖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均以现状移交。买受人在提货前一天须报送提货人员及车辆信息(如有)。提货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竞得标的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请各位竞买人注意提货时间。逾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事宜

(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货物名称、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包装等其他性质作任何担保。所有标的均不过磅,不多退少补,按标的现状及数量进行拍卖,数量误差不影响拍卖成交总价和拍卖结果;对标的真伪、瑕疵、安全性能及使用性能等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无法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且不接受买受人任何理由提出的退换货要求。

竞买人应慎重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接受拍品的一切现状和瑕疵(包括品质及潜在的未知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实地看货,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确认存在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货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公司及委托人无关。

(三)标的以存放地现场展示期间所展示的现状为准,网络上传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对标的物品质自行确认。竞买人如无法充分勘察标的物的,应充分考虑购买风险,谨慎参与竞买。

(四)由于现场存放条件的限制,标的可能存在无法查勘全部标的的风险,该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标的物进行现场看货,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付清全额的拍卖成交款项后,须于202432216时与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本次拍卖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和税费。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成交款无法出具发票。

)如买受人在规定时限内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竞买须知》或《竞买合同》要求未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及佣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执行,“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前往拍卖公司签订和领取宁波海关出具的提货单(出库单),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看货地点提货,提货具体时间须预约。《出库单》签署后即视为交付完毕方可实施提货作业,与标的相关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提货产生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无仓储费用,但如因买受人逾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滞纳金等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提货时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储存场地咨询并自行协商,与海关无关。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提取标的,拍卖公司与委托人不负责邮寄、运送。提货时买受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所有标的物的移动、运输、生产、使用、经营等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否则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根据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发布的“关于收取软件使用费及签署新版《中拍平台使用协议》的公告”,中拍平台定于2021年6月1日起向拍卖标的买受人收取软件使用费,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详见《平台收费规则》。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在自己的拍卖后台点击支付,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使用费的,拍卖人则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软件使用费的发票买受人可自行至自己的拍卖后台申请。

七、联系方式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586661355、1396780018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宁波海关门户网址:http://ningbo.customs.gov.cn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网址:www.sanjiangpm.com

宁波海关监督电话:0574-89094188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

Copyright 2013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s 浙ICP备13015434号-1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1408室 电话:0571-85375288 传真0571-85779936
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电话:86-0574-87717080 传真:86-0574-87331398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7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