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码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30 信息来源: 查看:392次

编号XCQ2026031

受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6年10月21日14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大厅(或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座渔业码头三年的租赁权,码头位于浙江省象山县鹤浦镇屏山路北侧,申鹤制冰冷库码头东侧,中界山岛南侧,总面积约为1246平方米。三年租金总起拍价:人民币400980元,拍卖保证金:人民币120000元。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资格条件:渔业相关企业报名参拍。

2、用途:该码头只能用于渔船靠泊、补给等渔业经营行为,不得挪作他用。

3、本次码头租期为三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4、码头日常维修、养护均有承租人负责。

5、经确认的原承租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原承租的码头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月20日(工作时间)。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报名登记地点:浙江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五、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在2026年10月20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象山县支行,账号:3901340009000050115,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得代缴纳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缴纳,并凭银行缴款凭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2、竞买人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六、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2%的交易服务费。

七、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八、拍卖方式:采用现场增价的拍卖方式,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九、联系电话:0574-87708905、13586661355杨先生。

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十一、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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